党委教师工作部与人事处合署办公,具体职责为:
1. 制订完善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教育相关制度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 建立健全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监督、指导二级单位开展师德师风建设;
3.监督、指导各部门和单位在相关工作中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素养的考察把关、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
4. 组织、指导、协调各单位开展师德考核、师德先进评选、师德失范行为查处;
5. 组织开展教师思想政治状况和师德师风现状调查研究、分析评价,形成分析报告,为学校相关决策提供支撑;
6. 为各单位开展师德建设工作提供咨询、指导和支持服务;
7.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