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师德先进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16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实施学校第三次党代会战略部署,引导广大教职工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根据《武汉理工大学师德先进评选与奖励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在全校开展2019年师德先进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1.评选项目

  师德先进奖项设置包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设两类奖项: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师德建设先进团队;先进个人设三类奖项: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师德楷模。

  2.评选范围

  师德建设先进单位的评选对象为学校二级单位或教学科研单位下设系(部)、研究所(室)。师德建设先进团队的评选对象为教学科研团队。

  3.评选名额

  师德建设先进单位的评选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个。

  师德建设先进团队的评选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个。

  师德先进个人的总额按师德考评合格教职工总数的2.5%推荐,其中一线教学科研人员不得少于70%

  师德标兵由二级单位从师德先进个人中限额推荐,师德标兵的评选总额不超过10个。

  师德楷模从师德标兵候选人中推荐评选,师德楷模不设指标限制。

  二、评选条件

  1.师德建设先进单位评选条件为: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发展战略,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本单位师德建设工作,将师德建设落实到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

  (三)加强师德制度建设,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师德建设相关细则,师德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按照学校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任务清单具体分工要求,积极开展师德教育、师德讲坛、师德宣传等系列活动,结合单位特点开展特色师德品牌建设活动。

  (五)培育选树新时代师德榜样典型,开展基层师德先进评选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作用。

  (六)师德建设成效显著,不断提升单位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涵养,近4年内单位教职工未发生师德失范行为。

  2.师德建设先进团队评选条件为: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发展战略,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高度重视团队师德建设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团队师德建设工作,将师德建设落实到教学、科研等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

  (三)积极开展团队师德教育、师德宣传等系列活动。

  (四)团队成员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在教学、科研等工作中成绩突出。

  (五)团队师德建设成效显著,近4年内团队教职工未发生师德失范行为。

  3.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为: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发展战略,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热爱教育事业,潜心立德树人,具有强烈的职业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在教学科研工作中敬业爱生,恪尽职守,教学能力强,学术造诣高。或在管理服务工作中以生为本,忠于职守,服务意识强,工作能力高。

  (四)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奉献社会。为人师表,言行雅正,作风正派,以高尚情操、人格魅力和道德风范引导学生成长成才。

  (五)在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管理服务等方面成绩显著,有典型事迹,受到师生广泛赞誉。近5年内无师德失范行为。

  4.师德标兵评选条件为:

  具备师德先进个人条件,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并在教学、科研或管理服务等方面为学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师德典型事迹感人,具有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

  5.师德楷模评选条件为:

  具备师德标兵条件,模范践行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在教学、科研或管理服务等方面为学校发展做出卓越贡献。师德典型事迹特别感人,深受广大师生敬重和信赖,具有典型的楷模示范作用和社会影响。

  三、评选程序

  1.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的评选程序如下:

  (一)基层推荐。二级单位组织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师德建设先进团队的推荐,拟推荐名单至少在单位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

  (二)资格审核。师德先进评选工作组组织对推荐的师德建设先进候选集体、团队进行审核,其中教学科研团队由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发展院等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三)组织评审。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师德建设先进团队由师德先进评选工作组进行初评,报学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评审。

  (四)公示表彰。评选结果经学校审定后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予以表彰。

  2.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师德楷模的评选程序如下:

  (一)基层推荐。二级单位组织民主推荐,推荐候选人名单在单位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

  (二)资格审核。师德先进评选工作组组织对推荐的师德先进候选人进行审核。

  (三)组织评审。师德先进评选工作组组织评审。

  师德先进个人由师德先进评选工作组按照名额进行评审,报学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师德标兵由师德先进评选工作组从二级单位推荐的师德标兵候选人中评审产生,报学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进行差额评选。

  师德楷模由师德先进评选工作组在师德标兵候选人中推荐,报学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评选。

  (四)公示表彰。评选结果经学校审定后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推荐工作。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发动本单位师生参与此次评选活动。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师德先进事迹,宣讲理工师德故事,进一步加强本单位师德建设。

  2.坚持标准,优中选优推荐。各单位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条件,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甄选,严格评选,优中选优。

  3.按时申报,确保工作进度。拟推荐的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师德建设先进团队、师德先进个人须填写相关推荐表格,其中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师德建设先进团队须提交一份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数码照片,师德标兵候选人须提交一份5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数码照片,数码照片包括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事迹材料将在学校师德建设专题网上刊登。

  各单位于201971日前将相关推荐表格、评选结果汇总表(纸质文档)盖章后报党委教师工作部,电子文档的材料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到党委教师工作部办公邮箱。

  联系人:涂平昕   电话: 87651526

 附件:

   1.武汉理工大学师德建设先进单位推荐表

   2.武汉理工大学师德建设先进团队推荐表

   3.武汉理工大学师德建设先进候选人推荐表

   4.2019年武汉理工大学师德建设先进单位汇总表

   5.2019年武汉理工大学师德建设先进团队汇总表

   62019年武汉理工大学师德建设先进候选人汇总表

   72019年武汉理工大学师德建设先进个人推荐指标分配表

   8、师德标兵候选人师德事迹样例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19619

附件下载:
附件1:武汉理工大学师德建设先进单位推荐表.doc
附件2:武汉理工大学师德建设先进团队推荐表.doc
附件3:武汉理工大学师德先进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4:2019年武汉理工大学师德建设先进单位汇总表.doc
附件5:2019年武汉理工大学师德建设先进团队汇总表.doc
附件6:2019年武汉理工大学师德建设先进候选人汇总表.doc
附件7:2019年武汉理工大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指标分配表.xlsx
附件8:《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doc